阜新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药品检验所
阜新市药品检验所系阜新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分支机构,具有独立的、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法人资格。本机构经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资质认定,能够独立、公正、规范地开展药品检验工作,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。本机构以公开方式对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客观独立、公平公正、诚实信用,恪守职业道德,承担社会责任等情况进行了自我承诺。
一、机构概况
阜新市药品检验所始建于1960年,机构占地面积为3394平方米,建筑面积3690平方米,实验用面积约1606平方米。具有满足检验需求的相应专业技术人员(正、副主任药师,主管药师,经济师等)。设有中药室、化学室、生测室3个检验科室,业务办公室、质量保证办公室、行政办公室3个管理科室。拥有高效液相色谱仪、气相色谱仪、红外分光光度计、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、微波消解仪、薄层扫描仪、紫外分光光度计、自动旋光仪、全自动溶出仪、电位滴定仪、抑菌圈测量仪等大型精密检测仪器。运用《添翼机构综合信息管理平台R7》网络版软件,实现了检验全过程的计算机网络管理。
二、机构地位
药品检验在药品监督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,是依据相应的质量标准来检查和评估药品的质量,以确保药品的安全性、有效性和稳定性。阜新市药检所以资质认定为契机,自2002年通过资质认定以来,持续符合CMA要求,资质认定证书编号:15061814J011,有效期至:2027年8月11日,现具有药品检验能力参数140项,具备较高检验能力和技术水平。依据法律、法规等相关要求,建立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,明确了机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,并能够有效、可控、稳定实施。管理体系运行良好,持续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以及相关要求,保证药品检验工作独立、公正、科学、诚信。为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技术支撑,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保驾护航